<%@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盐城市科技局--政务公开
首   页 | 政务公开 | 作风建设 | 通知公告 | 科技动态 | 科技要闻 | 专题专栏 | 文件下载 | 信息报送
首页>>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盐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

项目名称
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盐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
分类
其它
承办依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999年国务院第265号令)、《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苏政发[1986]139号)、《盐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盐政发[1987]8号)
办理条件
符合省、市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通知要求,并经有关部门推荐的科技成果。
申报材料
(1)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2)研制报告或技术报告,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标准,论文,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环保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按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的附件,逐级上报;
(2)省科技进步奖由省辖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报省科技厅审批;
(3)市科技进步奖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并将推荐项目汇总后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进步奖,经市科技局主管处室形式审查后,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提交市科技进步奖专业评审组及市评审委员会评审。
说明:上述相关表格可在盐城市科技局网站上下载。
办理时限
以年度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备注
承办单位: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61号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管理处;联系电话:0515-8187812
首   页 | 政务公开 | 作风建设 | 通知公告 | 科技动态 | 科技要闻 | 专题专栏 | 文件下载 | 信息报送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61号  邮编:224002 电话:0515-883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