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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保密工作程序和服务事项

项目名称
科技成果保密工作程序和服务事项
分类
其它
承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规定》、《关于对涉外科技展览会、博览会及科技表演进行科技保密审查的通知》(国科发字[1998]005号)
办理条件
拥有科技成果的法人、个人和其它组织。
申报材料
(1)《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申请表》或《技术基础上涉外参展科技保密审查申请表》;
(2)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科技局初审意见。
办理程序
(1)项目持有单位填写《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申请表》或《技术基础上涉外参展科技保密审查申请表》;
(2)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科技局初审同意后,报盐城市科技局;
(3)按照密级管理权限,盐城市科技局签署审批意见或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4)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批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技术出口批准书》或《科技保密审查合格证明书》,项目持有单位凭此办理出海关手续。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备注
承办单位: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61号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管理处;联系电话:0515-818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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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61号  邮编:224002 电话:0515-883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