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盐城市科技局--政务公开
首   页 | 政务公开 | 作风建设 | 通知公告 | 科技动态 | 科技要闻 | 专题专栏 | 文件下载 | 信息报送
首页>>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国家和省星火计划项目、省星火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国家和省星火计划项目、省星火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申报
分类
其它
承办依据
《江苏省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计〔2001〕180号)、《江苏省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苏科计〔2001〕198号)
办理条件
(1)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经过产品技术鉴定或专利授权等,达到商品化生产阶段;
(2)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或产业科技进步;
(3)承担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强经济实力和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并具有一定的配套实施环境和自筹资金,信贷条件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按科技开发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编写《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产品鉴定证书(没有鉴定的项目附产品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财务报表、特殊行业附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明,属技术转让的附技术合同或转让协议等辅助材料一式十份。省星火贴息项目需填写《省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并提供付息明细表、贷款合同、借款凭证、付息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办理程序
(1)省科技厅发布星火计划项目、星火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江苏省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逐级上报。
(3)省星火计划项目经省辖市科技局初审并汇总,报省科技厅。省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后,汇总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4)省星火计划项目由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咨询,提出立项建议,省科技厅审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由省科技厅在已立项的省星火计划项目中筛选推荐,报国家科技部审核下达。
(5)省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审查,编制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计划,以文件形式下达。
办理时限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省厅收费标准,由市科技局代收后全额上交省科技厅。
备注
承办单位: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61号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联系电话:0515-8187816
首   页 | 政务公开 | 作风建设 | 通知公告 | 科技动态 | 科技要闻 | 专题专栏 | 文件下载 | 信息报送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61号  邮编:224002 电话:0515-883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