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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申报

项目名称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申报
分类
其它
承办依据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计〔2001〕156号)、《江苏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计〔2001〕197号)
办理条件
(1)符合基础研究计划指南和申报通知要求;
(2)符合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中项目的立项条件;
(3)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要求;
(4)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项目的立项条件。
申报材料
(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
(2)必要的佐证材料。
办理程序
(1)省科技厅发布年度计划指南和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逐级上报;
(3)省辖市科技局初审汇总后,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咨询,提出立项建议;
(5)省科技厅审定后,由省科技厅会省财政厅以文件形式下达。
办理时限
按省科技厅的要求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省厅收费标准,由市科技局代收后全额上交省科技厅。
备注
承办单位: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61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0515-8187817、818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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